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法官每天只工作三个小时
——因保安换班耽误了我的行程,被迫在高院申诉信访大厅呆一天
尽管天气很冷,刚下过雪,早晨八点刚过,这里已经排满了申诉上访的人们。我们来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大厅,我领到的《来访人登记表》顺序号是22号。刚一进门,把兜子放在设立在门口的三品检查仪上检查。我的兜子里因为有MP3,被保安扣留,说这玩意能够录音,不让带进去。
九点多钟,各个窗口接待信访的人员多数还没有到。我往045182392654打电话,得知听证的法官和书记员还没有到齐,据说是因为下雪天耽误了路程,看来,只要天气不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和书记员就可以置早已确定的开庭时间于不顾,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迟到。
听证结束后,我到申诉信访大厅代牛凤芝、孙玉春他们询问2006年5月份申诉的案子的受理情况,被告知:在《来访人登记表》上必须写明案件的号码,否则不予查询。无论怎么说,就是不受理。看来他们推托当事人是很有一套招法的。
到了11时,各个窗口便纷纷停止了接待。我11点不到,便找扣留我的MP3的保安要,结果是他不在岗上,其他人拿不出来,被告知下午一点半再来吧。因为我上午已经办完了所有的事情,没有必要下午再呆在这里,但是,没有办法,我只好等到下午一点半。到了下午一点半,我来到申诉信访大厅找他们时,被答复说还没有来,还得等一会。下午两点多,这位扣留我的MP3的保安才姗姗来迟。我拿到MP3时,已经到下午2.30了!这时,别说下午1.30的开往齐齐哈尔方面的火车早已发车,下午2.00多的火车也赶不上了,只好坐晚上的车回去,想当天回到依安县已经是不可能了。我索性就在大厅里休息观察一会,谁知道,2.45分,一些接待的窗口就停止了接待,保安和法警就开始撵人。原来他们是三点下班。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有效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00,共计三个小时!!!真是牛啊!!!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我查了包括《人事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细则》在内的法规和规定,我实在是没有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有权可以每天只工作三个小时,他们每天工作三个小时的法律依据究竟在哪里???
看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根本没有一点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他们把申诉和上访群众的冷暖完全不放在心上,你赶不赶上车,他们根本不会管你。靠这样的法院,靠这样的法官,去审理案子,不增加上访率才怪。
我头两次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情形参见:
《在省高级法院信访接待室的半天》http://zhuyishan.fyfz.cn/blog/zhuyishan/index.aspx?blogid=19564。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信访大厅门口设立了三品检查仪》http://zhuyishan.fyfz.cn/blog/zhuyishan/index.aspx?blogid=80179。
我写给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南英先生的公开信(已经挂号寄给南英先生)参见:《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先生的一封公开信》http://zhuyishan.fyfz.cn/blog/zhuyishan/index.aspx?blogid=107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