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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山来迟 @ 2007-04-15 05:01

光天化日之下被打被抢,警察视而不见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与黑恶势力勾结密切

这里是曾经发生过黑龙江省最大的涉黑案——大小地主案,包括原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九名公安队伍的败类一起出庭受审,参见黑龙江最大涉黑案开庭 黑老大曾当上政协常委http://news.sina.com.cn/c/2004-07-19/06233747422.shtml

这个城市的前两任市委书记王树彬和范广举曾经分别被判刑和双开。

2006530,这个黑社会和官匪勾结盛行的重灾区再度出现恶性事件。而且,八年前,笔者就住在文化路派出所附近,所以,对此案也就格外关注。

极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件恶性事件居然就发生在这个公安局铁局长”——孙玉生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之际。

一、歹徒强抢唐国勇的商品,限制唐国勇的自由

唐国勇是几年前从南方来齐齐哈尔投资经营家电的客商,是齐齐哈尔兴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06530日上午九点多,在兴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门口,丁丽娟带了四个男人在未提出任何警告的情况下直接冲过来对唐国勇进行了拳打脚踢。然后再告诉唐国勇说,你父亲企业大龙公司欠一万四千多元,要唐国勇还,如果不还就整死唐国勇。唐国勇向丁丽娟要欠据,丁丽娟说没有。唐国勇投诉说:“我父亲企业是不是真的欠她款我不清楚。但我肯定是和她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关系,况且她手里什么债务票据也没有,所以我拒绝了她。”

就这样,厄运立即降临到唐国勇的头上。

丁丽娟带来的其中三个男人随即把唐国勇挟持上了出租车把我带离了现场,不让唐国勇开自己的轿车。当时现场有唐国勇公司的3个员工及一些路人,其中一个员工还被一个歹徒踢了一脚。上了出租后另一歹徒借故把唐国勇的手机给抢走了。可见这伙人完全是有预谋的绑架行为。

到了大龙公司后转了两圈看没有什么可抢的,就再度把唐国勇给带走。出了大龙公司他们继续加大威胁、恐吓唐国勇的力度,说如果不给钱就拉唐国勇到江边收拾,要把唐国勇弄死,今天不给钱就绝不放唐国勇。一直到下午两点多限制唐国勇的人身自由达5个多小时,中午也没让唐国勇吃饭。迫于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急于想摆脱他们的控制,无奈之下唐国勇被迫把他们带到了位于兴海花园内兴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仓库。此前还强迫唐国勇出了140元的打车钱。看来,这一伙人真是不折不扣的强盗,绑架他人,还让他人自己出车费!!

进入兴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仓库后这帮歹徒提出把唐国勇仓库全部商品都拉走。要唐国勇15日内拿出1.5万元来赎,不然这些商品都归他们。唐国勇忍无可忍就阻止他们,然后他们打唐国勇,唐国勇在门口高呼求救。这时候小区的物业经理和保安前来阻止。这个过程唐国勇公司的3个员工在场,亲眼见证了他们的非法利用暴力,胁迫抢货的行为。在兴海花园这个过程中他们害怕唐国勇逃跑,还把唐国勇的私人轿车钥匙给抢去了。并多次恐吓唐国勇,如果乱来就把唐国勇的车给砸了。可见其气焰之嚣张,其行为之放肆!由此也可以充分看出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暴力的歹徒,根本没有任何威慑力。

在他们抢装唐国勇的货物过程中,由于放松了对唐国勇的控制,唐国勇才得以找机会求助别人帮我打110报了案。但过了20多分钟,警察还没有来,而他们已经装了满满一卡车了。

二、警察姗姗来迟,编造理由不制止歹徒的行为

见此情形,唐国勇极其着急,再催人又打了一次110。过了大概10多分钟终于一个警察开着警车来了。警察让唐国勇上了警车。这时候其中有一名暴徒知道唐国勇报案了就非常生气,冲过来当着警察的面对唐国勇的头部狠狠的打了一拳并继续辱骂恐吓唐国勇。

这位警察很生气下车质问那名歹徒。另外一名歹徒反问警察是那里来的?警察回答说是文化路派出所接110后出警。那名暴徒得意洋洋的就对该警察说文化路派出所某某领导是他铁哥们,关系很好。警察听后就不说话了,在那里等领导来。过了10分钟后,文化路派出所一名领导来了,叫李文郁(副所长)。随便问了丁丽娟他们几句,既没有看丁丽娟出具任何债务方面的票据,也没有详细找唐国勇调查询问。就轻松地告诉唐国勇,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是债务关系,是经济纠纷,我们不管。尽管唐国勇反复强调和丁丽娟没有债务关系,强调仓库的商品是唐国勇自己兴唐电器公司的财物,强调他们对唐国勇的暴力和恐吓行为。但李所长却说唐国勇胡说。李所长向唐国勇说了几点他个人的观点:如果不欠钱为什么别人家的东西不拉非要拉你的呢;库房门是你们自己打开的,对方不是撬锁或者爬窗进去的;如果你被打可以去医院验伤,这样不构成犯罪。按照这位李所长的说法,如果别人打你了,那一定是该打,过错不在于打人的;如果一个女人被强奸了,那她的脸蛋一定是好看才勾引男人去强奸她,过错不是强奸者。照此说法,我们完全可以在全国取消公安局和警察了,还可以节省一大笔财政开支。李所长,你的理论挺高深啊!!!看来,照此发展下去,你将来肯定能够当上齐市公安局长!!

在唐国勇的一再要求下,李所长没有制止他们强装唐国勇货物的行为,只是从歹徒手中把唐国勇被抢的轿车钥匙要了回来。据了解,文化路派出所的所长是徐欢。

唐国勇考虑到当时的个人安全,在唐国勇一再要求下,唐国勇跟警员回到了派出所,暂时脱离了歹徒的威胁控制。这伙歹徒把唐国勇仓库的商品几乎全部装走,装了满满两卡车,商品市场价值9万余元。货装完以后其中一个打手写了张纸条,他自己在上面签了一个字,然后威胁我的仓库保管员佟占军也在上面签字。后来以此说明货是唐国勇同意他们拉的。

拉走人家的东西,本来应该给人家出收条或者欠条,这帮家伙居然反其道而行之,让人家保管员给他出具手续,这种反常做法,居然被我们的人民警察充分肯定了它的合理性、合法性。看来,这里不但以前能够出现大小地主黑社会案,今后,肯定还会出现更多的人间奇迹!

三、多次投诉不被受理,建华区公安分局干警包庇歹徒

唐国勇告诉笔者:“我是一个外地人,在自己不幸发生了这样的暴力事件后,我并没有采取以恶制恶的过激行为。而是很理智的利用了法律的武器托人打110,利用人民警察的力量来保护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相信人民警察,所以我才打110报案。但后来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包括我当时有三个员工在场目击了这件事,都感觉不可思议。”

然后唐国勇于2006531就去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上访,报案。要求分局追究调查5.30日的违法行为。但分局的副局长葛辉明显是为了要掩盖所管辖警察出警不作为的行为,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给立案。2006612,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制发了一份《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告知单》(0002号)说:“你于2006531提出要求追回被丁丽娟拉走的货物,寻求保护,此案系经济纠纷。……故不再受理。” 唐国勇根本不欠丁丽娟的钱,丁丽娟强行拉了人家9万多元的货货,不但不给出收条,还打了人家一顿,让人家的保管员给出收条,这样的案子居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丁丽娟给了你们多少好处,还是你们在人家手里有短处??200687,才告知唐国勇不予立案,当天,唐国勇就提出了复议,直到2006921,才给唐国勇下达了一份复议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明显违反了此规定。即使不够刑事案件,也完全够行政案件,建华分局一句不予受理,就充分地把丁丽娟保护了起来。

唐国勇的原司机吴志军到文化路派出所谈笔录,因为证实的事实对丁丽娟不利,文化路派出所擅自不给做了,吴志军先后三次到文化路派出所要求把看到的谈清楚,均遭到文化路派出所的无理拒绝。

唐国勇在向笔者咨询和投诉时说:“我提供的线索葛辉(建华分局的副局长)不去调查不说,而且对我的态度非常蛮横。头一次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跷着二郎腿,还骂我,让我别再来折腾警察,然后还赶我走,要有事我自己找法院解决去。后来,更是对我破口大骂。”

关于葛辉, 曾任《齐齐哈尔公安报》的总编辑,现年40岁,因为此人写作能力较强, 2005年国家公安部在全国抽调的两名写手,就有他一个。他写了不少表彰公安干警的报道和文章,按说,他的道德水准不应该如此之低,我也爱好写作,我多么希望葛辉应该是一个完美的局长啊。如果连他这样的人都真的如此的话,这个地方的公安干警恐怕是没有救了!

关于丁丽娟,40多岁,此人是齐齐哈尔和平厂一个车间的承包人,她自己说,唐国勇的父亲(唐先龙)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省大龙生态肥份有限公司(位于齐齐哈尔市北苑开发区)欠她一万多元钱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她发现大龙公司没有财产可顶帐后,就纠集几个人强行抢夺唐国勇的财产,完全一套古代父债子还的逻辑!而她的这种逻辑,竟然被我们可爱的人民警察认可为合法!!!只欠你一万多元的债务,即使唐国勇同意替大龙公司还债,你只能拉走一万多元东西,怎么拉走9万多元??很显然,丁丽娟是故意抢夺唐国勇的财产。

唐国勇多次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和建华分局上访,至今没有解决问题,难道当年孙玉生局长为民服务的精神,这么快就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这究竟是谁的悲哀和不幸???

看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这个地方,公安和不法组织关系密切,这里有产生黑社会的根源和土壤,恐怕又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将诞生!

笔者朱以山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并陆续向外界报道这一案件的相关情节。

强烈要求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能够公正依法办案!

受害人唐国勇的联系电话:13803616138

2007-2-15

附注:2007215本文同时专程挂号寄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等单位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和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任何意见和异议,他们对此文报道的事实和观点均予以认可。文化路派出所得徐欢所长于2007226933分,给笔者打来电话,说了关于唐国勇的事情,笔者要求他们出具书面材料,至今,该所也没有任何书面材料,主叫号码:2712993,被叫号码:8577788。通话时长:110秒。

请有关部门认真查一下这件事情,还唐国勇一个公道!

2007-3-23



曾经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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