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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山来迟 @ 2007-04-22 18:29

朱以山给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公开挑战书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鞠春江先生:

我是朱以山,第一学历仅为中等专业,1983年毕业于齐齐哈尔商业学校,学制二年,学的是商业企业管理专业,2001年前,贵院在没有给我安置的情况下强制搬家前,主要经历是:职工学校的教师、校长,依安县职教中心副校长,后来经商。我自学法律法规仅五年时间,远远少于你当法院院长的时间。

鉴于贵院近年来一贯出现冤假错案,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的案子,贵院一概是该立不给立案,该依法裁判的不依法裁判,导致大量当事人怨声载道。我认为,你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远远低于我,其主要根源在于你。为了促使贵院尽快提高审判水平和业务能力,我决定向你提出公开挑战,具体是:利用三个小时时间,我们互相给对方出十道题有关民事、刑事、行政方面的问题,每道题思考和答题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而且,必须在三分钟之内开始答题,满分100分。命题论文一篇,时间一个小时,题目由评委当场出。关于主持人,两人;关于评委,需要20人;分别由双方邀请懂法律的参加,每人邀请各半,不得邀请本单位的人担任评委,命题论文的题目由对方的评委当场命题,论文也是100分。

如果你在这次比赛中胜利了,我朱以山从此夹起尾巴做人,好好向你们学习法律法规,我自己所有的案子,一律不再申诉,更不另行起诉新的案子;如果你在这次比赛中败给我了,就请你立即辞去你的院长职务,该干啥干啥去吧,可别再误事了!以免出现更多冤假错案。

如果你不应战的话,说明你有自知之明,自认为不行,你就痛快地辞去院长职务算了,省得费事。还有,为了表示我的大度。尽可能再给你一次留任和改过的机会,我同意你参赛时,可以在你们法院内部找一个水平最高的人,你们两个一起来参赛,胜了我一个人也算。如果得的分数相同,按你优胜处理。

特此挑战。如果三十日内不应战的话,视为你不敢应战。

我期待着你的应战!!!

 

                      无所畏惧的挑战者:朱以山

 

                  于公元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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